1月2日,環保部、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發佈《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襯衫辦法(試行)》(下稱《辦法》),旨在約束和懲戒企業環境失信行為。
  所謂環境信用評價,是指環保部門根據企業環境行為信息,按照規定的指標、方法和程序,對企業環境行為進行信用評價,確定信用等級,並向社會公開,供公眾監督和有關部門、襯衫機構及組織應用的環境管理手段。
  根據《辦關鍵字法》,污染物排放總量大、環境風險高、生態環境影響大的企業,應當納入環境信用評價範圍。
  具體包括環保部公佈的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地方環保部門公佈的重點監控企業,重污染行業內企業,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內企業,可能對生態環境造成重大影響的企業,污染物排放超標、超總量企業,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或者排放有毒找房子、有害物質的企業,上一年度發生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企業,上一年度被處以5萬元以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責令停產整頓、掛牌督辦的企業。
  環保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稱,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方式採取評分制,由環保部門根據參評企業的環境行為房屋二胎信息確定信用等級。
  企業環境信用等級分為環保誠信企業、環保良好企業、環保警示企業、環保不良企業4個等級,依次以“綠牌”、“藍牌”、“黃牌”、“紅牌”標示。評價指標主要包括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環境監理、社會監督4方面21項。
  《辦法》還特別規定了實行“一票否決”的14種情形,即在上一年度,企業有未批先建、惡意偷排、構成環境犯罪等情形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直接評為環保不良企業(紅牌)。
  同時,環保部門應當在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確定後5個工作日內,通過政府網站、報紙等媒體或者新聞發佈會等方式,公開發佈評價結果
  根據《辦法》,相關部門、工會和協會可以在行政許可、公共採購、評先創優、金融支持、資質等級評定、安排和撥付有關財政補貼專項資金中,充分應用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
  對不良企業,可以暫停各類環保專項資金補助;建議財政等有關部門在確定和調整政府採購名錄時取消其產品或者服務;建議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其審慎授信,在其環境信用等級在評價提升之前,不予新增貸款,並視情況逐步壓縮貸款,直至退出貸款。
  “相對而言,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是一個非硬性約束,不少懲罰措施還屬於建議性措施,其落實情況還要看相關職能部門在操作中是否參照和應用這一評價結果。”環保部一位官員對21世紀經濟報道介紹。
(原標題:環保不良企業將受融資“軟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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