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麗仙
  “檢察機關的這種公開形式很好,既讓案件各方當事人和普通群眾都理解了處理決定的合法合理性,又讓大家接受了一次犯罪警示教育。”福建省莆田市秀嶼區一位人大代表在參加秀嶼區檢察院擬不起訴公開聽證會後,如是說。
  今年上半年,我院主動接受監督,結合檢務公開工作,不斷規範法律監督工作,探索開展大型現場擬不起訴聽證會,邀請公安機關承辦人、各犯罪嫌疑人所在地村(居)委會主要幹部、各犯罪嫌疑人所屬單位領導、被害人近親屬以及與案件有直接關係的人共同參與,消除了人民群眾對“以錢買刑”的誤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近年來,我院不斷加強法律監督力度、增強主動接受監督的意識,一手抓法律監督一手抓自身監督,堅持二者並重,實現互促互進,推進各項檢察工作,進一步提升了親和力和公信力,為秀嶼科學發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檢察機關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要牢固樹立監督者必須接受監督的觀念,要用比監督別人更嚴的要求來監督自己。檢察工作要立公信、講親和、受監督,離不開公眾參與。公眾只有參與進來,才能更多地知曉和瞭解檢察工作,才能更好地消除誤解和疑慮,從而對我們的工作報以熱忱的關註和支持。
  我院以深化檢務公開為重點,把自覺接受人大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置於檢察工作的全過程,把深化檢務公開的過程當成樹立良好檢察形象的重要契機。一方面,我院主動接受人大、政協監督,定期向人大彙報、向政協通報工作情況,並按照上級檢察機關的統一部署寄送聯繫人大代表專刊,反映檢察工作動態。我院不斷建立健全人大常委會及代表督辦交辦工作機制,重點辦理人大交辦、督辦的各類案件和建議意見等事項,確定專人專門跟蹤辦理情況和督促檢查,並根據辦理完成情況及時進行催辦,按照確定的反饋時限認真做好反饋工作,做到件件有結果,事事有回音。
  近年來,我院共辦理人大常委會和人大代表督辦、交辦的信訪件和事項62件,100%及時反饋,受到人大及代表的充分肯定。我院還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檢察工作,比如參觀視察辦案工作區、檢察機關工作圖片展、案件審判觀摩庭等,讓他們更充分認識、理解和支持檢察工作。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作為莆田市推行辦事公開“百個示範點”之一和檢務公開示範點,我院積極貫徹落實上級關於開展辦事公開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既堅持檢察長接待日、檢察開放日、舉報宣傳周等行之有效的公開方式,又充分利用檢務公開欄、電子顯示屏、互聯網、手機短信等傳統和新興媒體,有針對性地公開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各項檢察工作。在實體公開方面,我院利用LED、觸摸屏等電子設備,在法律法規範疇內,將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批捕案件、公訴案件,從受理時間、辦結期限和決定結論等方面進行滾動更新,老百姓也可以進行自助查詢。我院還結合了懲防職務犯罪、信訪接待、外部監督、檢察宣傳等工作,進一步延伸了檢務公開的觸角和範圍,不斷提升群眾對檢察工作的認知度、知曉率和滿意度。
  (作者為福建省莆田市秀嶼區檢察院檢察長)  (原標題:檢務公開需要公眾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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