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埃及遊記23-卡納克的巨柱廳一想到要寫卡納克,我的心態上是很認真的把「卡納克」當作一個專案來處理。這個專案規模有點大,所以要分上、下兩篇來處理。寫遊記有時挺累的,不過隔幾個月後,再回頭看自己以前寫的遊記,會有一股甜甜的興味盎然的感覺。豆比爸:卡納克!有這麼大嗎?還要用專案來處理哦?沒去過埃及之前都沒聽過卡納克耶...卡納克的門票是65埃鎊。豆比爸:有貴哦。因為我早餐時喝了紅茶,又喝了柳橙汁,而卡納克又以佔地遼闊知名,所以當我拿到門票時,第一件事就是問領隊,卡納克裡面有沒有廁所,得到肯定的答覆後,我才安心。卡納克神殿前的羊頭獅身雕像大道。羊的雙腳中間還有法老的小雕像。上圖裡的塔門,非常的高大,據說是全埃及現存最高的塔門,雖然很氣派,但根本還未完成。這「第一塔門」是第三十王朝的內克塔內布一世(有人翻成奈坦波一世)蓋的,他的年代大約是西元前380年到362年。第三十王朝酒店兼職之後,就歷經波斯、希臘、羅馬人的統治了。塔門右側有一段紀念1799年法國的埃及遠征隊140成員到訪的銘文。羊頭獅身像後面,有些工人正在整修。看起來好像是在整修基台。豆比爸:把基台整修得滑順滑順的,反而覺得有點破壞古蹟呢。各位可以看到,塔門上有一個個長方的凹槽,這是用來裝設旗竿的輔架。習慣上神殿會豎立旗竿,旗竿的材質常是進口的昂貴黎巴嫩杉。穿過第一塔門後,可以看到塔門後方留有當時建設用的斜坡坡道。據說,這個斜坡也是經過重建的。旁邊擺有許多從大道挖出的羊面獅身雕像,就這樣零散地擺在一旁。拿去拍賣的話,應該可以賣不少錢。第二十五王朝的一位法老塔哈爾卡,在第一中庭建了十根大柱。但是,現在只有一根柱子還站著。奇怪,其他九根難道是偷工減料嗎?(第二十五王朝的法老,是努比亞人。塔哈爾卡時代後期,亞述軍隊入侵,佔領了底比斯,塔哈爾卡只好退回故鄉去了。)古今對照:十九世紀時西服,這個中庭就已經只有這根柱子立著了。豆比爸:原來我們和前幾世紀人看的柱子都是同一根哦。在第一中庭往右看,可以看到拉美西斯三世蓋的神殿。往左邊看,可以看到雕像.......後方有個門,從這個門出去,再往左走一小段路,有間廁所,有些破舊。像卡納克這樣世界知名的古蹟區,廁所居然如此破舊,連柬埔寨吳哥窟的廁所都比它好。而且,還是要收錢的。雖然如此,因為早餐的紅茶喝太多,我還是脫隊趕著去上廁所。有個女人,擺個小桌子,坐在男廁和女廁入口的正中間,臉超臭的,一看到我就伸手,我乖乖給錢進去,出來時,又被她叫住,她拿了張1元人民幣,問我這樣是多少埃鎊。上廁所,一般行情是一埃鎊,想必有位大陸遊客,沒有埃鎊可付,便試圖說服臭臉女人1元人民幣和1埃鎊是等值的。我回答說我不知道,然後就快步跑掉了。我的確是不知道。(上圖的雕像,到底是十九王朝的拉美西斯二世的,還是二十一王朝的帕涅傑姆一世酒店兼職,是有爭論的)上完廁所,趕回第一中庭,果然只剩下領隊還站在中庭等我,趕快跟著領隊穿過第二塔門來到世界知名的巨柱廳。團員們都已經進入巨柱廳了。上圖中的第二塔門雖然殘破,但塔門上的浮雕看起來還蠻精緻的。神廟的塔門當初可能都裝設有鑲著貴重金屬的銅門,所以現在這些門都不存在了。沒錯,豆比爸從頭到尾都不知道我跑去上廁所了,但是我有讓領隊知道。這張照片是要用來和下面的圖來個古今對照的。視線越過巨柱廳,可以看到遠方有根方尖碑。豆比爸:豆比媽一溜煙就不見了,可見紅茶的效用真的發揮很快。本團領隊很負責,遇到上廁所落單的都會請其他人先往前走,由她來墊後等待。古今對照:十九世紀時,畫家看到的跟今日也差不多,一樣可以看到遠方的方尖碑。豆比爸:呵呵...這畫和拍照角度真的很像,畫的甚至比拍的還好。巨柱廳的復原圖。當初是有屋頂的。總共有134根巨柱形成柱林,整座廳堂就如同茂盛的紙莎草建築設計林,模擬世界初創的混沌時期,象徵造物者周圍充滿的生命力,屋頂是漆成藍色的。中央有12根雙排立柱特別高,中央立柱兩邊開有高窗,讓陽光可以投射進來。請各位想像一下,當時這12根雙排立柱形成的通道,會有多壯觀,大量的光線經由高窗瀉入,而巨柱廳的其餘部分則仍然處在微光中,細微的光從天花板所鑿穿的少數方孔中落下。豆比爸:如果沒有想像一下數千年前的技術如何能建造這麼高大的巨柱,不然看到這種高大建築還不見得會覺得真是了不起呢。藉著這種設計(整個大廳是暗的,只有中間的通道是亮的),營造出宗教的氛圍。巨柱廳散發出奇特的力與美。茲引用一段我很喜歡的對卡納克的英文描述:The generations of men who built these marvels have vanished into nothing, the multitudes of priests who officiated in the temples have also disappeared, the merchants and boatmen who thronged the guays along 有巢氏房屋the Nile are no longer there, but these solitary ruins are still able to transmit their message of power and glory to whoever approaches them.這裡是祭典時神的聖舟離開神廟前集合的地方。來到這裡,相機鏡頭廣角一點可能比較好。所以我帶了一管超廣角鏡頭,然後把豆比爸的臉拍到變形了,哈哈。古今對照:畫家David Roberts來時,柱子上的顏色應該沒有這麼鮮豔吧。有做後製哦。豆比爸:現在的巨柱確實沒有啥顏色了。不過,我因為重感冒身體極為不適,歷史的感官細胞開始麻木,所以當時沒有太多fu。豆比爸:我沒有感冒,但是對卡納克的印象卻是剩下恍神恍神而已。本來應該病倒在遊輪的床上的,能夠撐著病體,背著單眼相機,來逛遼闊的卡納克神殿,已堪稱迴光反照了。畫家當時是深深被震撼的,所以在巨柱廳這裡畫了好幾幅圖。巨柱廳在卡納克的地理位置。照片太多捨不得刪,請各位隨便看看。這裡的遊客來自世界買屋網各地。柱子上有的顏色還在。阿蒙神的皮膚好像常漆成藍色的。以前的照片。豆比爸:以前的照片很有感覺哦,現在的建築經過整修後反而找不到原味了。十九世紀的老照片,感覺很容易被石頭砸到的樣子。豆比爸:感覺很像吳哥窟的崩密烈寺有的照片是400D加小小白拍的。因為我跟豆比爸在巨柱廳時輪流拿著小小白拍,所以造成小小白拍攝人不明,只要是拍得好的照片,我跟豆比爸都爭相說「這張是我拍的」。豆比爸:上面這張看起來普普,不是我拍的...巨柱廳從拉美西斯二世的父親開始建起,由拉美西斯二世完成。十九世紀的塗鴉。1802年的JOHN GORDON。把名字刻在拉美西斯二世的王名之下。現在已經沒有屋頂了,陽光都直接投射在柱子浮雕上。這裡的浮雕風格,和後續幾天我們將會看到的托勒密時代蓋的埃及神殿的浮雕風格,是不太一樣的。不過題材都很類似。豆比爸:看太多浮雕了,感覺跑掉了。豆比爸。以前這裡傾頹的樣子。導遊帶著大房屋二胎家往左走。從這裡出去。可以看到包圍著巨柱廳的圍牆上也有浮雕。出去之後,可以看到牆上有拉美西斯二世刻劃他在敘利亞與西台帝國對戰的事蹟。背著雙管的豆比爸。因為這樣的行頭,豆比爸後來在開羅阿里清真寺,被一個歐洲人以為是幫雜誌拍照的,起了點小爭執。不過,豆比爸的確沒有要拍那個歐洲人,豆比爸要拍的人被那個歐洲人擋到了。豆比爸:不知那個法國佬要表達的是啥?反正他剛好擋到我的構圖,已經不太爽了,當然不用跟他客氣了。不過語言不太通,吵起來有點累,雙方都詞不達意,搞不好是誤會一場。拉美西斯二世在浮雕上吹噓說,我們被西台軍隊團團包圍,部下都嚇得不敢出手,我帶著一個手持盾牌的部下,從正面迎擊兩千五百輛敵人的戰車。在阿蒙神的庇佑下,我將敵軍殲滅,甚至一千輛戰車追殺過來,照樣被我殺得片甲不留。豆比爸:古埃及人也蠻會虎爛的。一個人打敗三千五百輛西台戰車,真「神」啊。真是吹得太誇澎湖民宿張了。豆比爸:一個人踩死三千五百隻螞蟻,到是有可能啦。這場戰爭,是在拉美西斯二世治世第五年時,據說他帶了兩萬士兵去敘利亞。當時他大概三十歲吧。這場戰役其實沒打出什麼結果。豆比爸:會吹噓邀功的人容易留名。後來,在拉美西斯二世統治埃及的第二十一年,西台和埃及締結了協定,據說這是史上第一個和平條約。條約內容刻在卡納克神廟裡,位置就在這面戰役牆附近的牆上。埃及與西台的條約內容是:彼此互不侵犯對方領土,如果其中一方遭到他國(當時亞述構成威脅)侵略,要向對方伸出援手,如果對方的罪犯逃亡進入自己國家,必須立即將其遣返。拉美西斯二世在位第三十四年,還娶了西台公主,當時拉美西斯二世快六十歲了耶,可憐的西台公主,而且還被嫌嫁妝太少,鬧的不太愉快。據說,後來在拉美西斯二世的兒子麥倫普塔赫在位時,因為西台遭到敵人攻擊,埃及便遵照和平協定的內容,運送穀物前去援助西台。法老獻了信用卡代償一大堆祭品給阿蒙神。在拉美西斯三世的時代,卡納克神廟擁有65座村落、433座花園、2395平方公里牧場、421662頭牛、83艘船、81322名勞工,這些祭司實在有錢又有權。看完戰役牆,導遊帶著大家循原路回到巨柱廳內,然後拿著石頭,直接在巨柱廳的地上描繪說明,讓大家都有點傻眼。這不是古蹟嗎?也許地上的石板是重建的,但在巨柱廳裡這樣畫來畫去,好像不是很妥當吧。有三、四位團員紛紛拿起相機拍,邊拍邊說「拍照存照」、「拍照存證」。畫家描繪卡納克。從左邊開始往右看,首先是第一塔門,然後是第一中庭,可以看到那根孤伶伶唯一立著的柱子,然後第二塔門,再來是巨柱廳,出了巨柱廳,有圖特摩斯一世和哈謝普蘇女王的方尖碑。更過去有圖特摩斯三世的慶典廳。豆比爸:插播一下,這本畫冊值得購買,每一幅畫都還蠻有價值的感覺。畫家另一幅描繪卡納克的作品。以下照片就不附說明了。豆比爸:這樣應該可以知道柱子的巨大土地買賣了吧?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z89wzorv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