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說發展獨立學院,往往舉美國、韓國、日本私立大學的例子,從不舉歐洲公立大學的例子。”日前,曾參與當年國家教育政策制定的人士透露,國家鼓勵公辦本科院校與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合作,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舉辦實施本科學歷教育的獨立學院背後,確實有學習西方私立大學的因素。
  在中國,教育部26號令規定獨立學院是民辦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屬於公益性事業。“然而,有幾個辦學者是在做慈善?既然不做慈善就是一種投資行為。”江蘇省教育廳有關官員說。
  高等教育經費缺口令投資資本爭相進入
  據1998年全國教育經費執行情況統計公告,當年全國教育經費為2949.06億元,其中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為2032.45億元,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生均預算內事業費支出6775.19元;當年全國GDP約為79553億元,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GDP的2.55%。
  針對當時國內大多數高等學校經費拮据、設備陳舊、辦學條件差、教師隊伍不穩定的狀況,上海師範大學原校長楊德廣做了一個測算:1998年我國有1022所普通高校,320萬在校大學生。如果有30%改製為民辦大學,即有96萬學生為自費生。假如生均培養費每年為1萬元,學生按培養費的80%繳學費,每年約為國家節約教育經費76億元。
  若把76億元投入到70%的公辦大學,每所高校每年可增加1000萬元;投入到國家重點建設的211大學,每所高校每年約增加7600萬元;投入到擴大公辦大學規模,按生均8000元撥款,每年可以多招收90萬大學生,可使我國高中畢業生的高校入學率從34%提高到50%。
  在這種國情下,一批民辦專修學校、大專院校,籍此機遇與著名高校合作,升格為本科層次的高等學校,完成了民辦學院幾十年都難以達到的本科教育層次;一些從來沒有辦過教育的企業或企業家投入基本建設,利用母體學校的品牌效應,短短幾年內就實現華麗轉身。
  蘇州大學原副校長殷愛蓀介紹,1997年年底蘇州凱達房地產開發公司拿下土地,即現在文正學院這塊土地,準備造別墅,因房地產不景氣找該校洽談辦一所高中。校方則建議其辦民辦大學,投資3億元,18年以後收回成本。對方就拿這塊地到銀行抵押貸款2000萬元,從而給公司解了套。
  “新疆某上市公司下屬企業原在青島搞了一個語言學校,同新加坡企業合作不成功,辦學處於停滯狀態,與中國海洋大學合作舉辦青島學院就是想把資產盤活。”中國海洋大學原黨委書記馮瑞龍透露說。
  企業與名校合作辦學,可以低價徵得大量教學用地,獲得優惠政策投入基本建設,學校無論怎麼發展,屬於投資方出資的土地和房子是現實存在和增值的。浙江大昌教育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表示,企業有興衰,但教育的收入是穩定的。一些企業在興盛時期投資教育,衰退時候就用教育補充企業。
  資本進入教育領域自然要求回報
  獨立學院從創辦開始,就客觀存在營利性的問題。因為法律限制,沒有一所登記為營利性組織。“時間就是金錢。”重慶大學城市科技學院董事長柴新衛說,企業認為進入教育領域應該獲得合理回報,這點任何人都不能否認。它不可能像公辦高校一樣把錢沉澱在那裡。部分高等學校在對待資本逐利性的問題上亦如此。
  在教育部26號令中,明確規定符合條件的普通高等學校一般只可以參與舉辦1所獨立學院。南京理工大學、南京師範大學、蘇州大學、浙江大學、溫州大學、福建師範大學、福建農林大學、山東財經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湖北工業大學、長江大學、中山大學、重慶工商大學、四川師範大學、四川大學、貴州大學、雲南大學、雲南師範大學等不知出於什麼原因與動機,都分別舉辦了兩所獨立學院。
  與此同時,北方一家以地產、汽車、教育等領域為投資重點的集團,成為東部、中部及西部地區5所獨立學院的投資方;另一家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的教育產業投資和管理公司則在中部、西部地區投資管理了3所獨立學院。
  “獨立學院大部分舉辦者與最後實際控制人是房地產等各類投資者。北方某學院、中部某學院投資者都具有高官背景。”據知情者分析,官商及房地產等投資資本紛紛進駐獨立學院的動因,不外乎是通過銀行貸款自辦一所3000人規模的獨立學院,扣除徵地、基建等硬件投入,其學費收入結餘10年可全部還清貸款本息。
  以北京市的5所獨立學院為例,3所投資者有房地產公司背景,兩所投資者有外方投資背景。其中一所獨立學院的投資方表示,凡國家批准的獨立學院需要引進新投資方或追加投資的,都在其考慮範圍之內。
  這個巨大“蛋糕”令公辦高校也紛紛搞所謂的“民辦二級學院”高收費。據本報記者調查,江蘇省現有獨立學院25所,由房地產公司及各類投資資本舉辦的獨立學院有11所,高等學校投資舉辦的有11所,另外3所由央企及地方國有企業、行業協會舉辦。在教育大省湖北的26所獨立學院中,三分之二的舉辦者為房地產及各類投資公司、企業,地方政府或部門、高等學校投資約占三分之一。
  “近七成獨立學院由房地產等各類投資資本在掌控。”中國青年報記者掌握的一份材料揭示了這種現象:“截至2013年6月19日,教育部發展規劃司公佈的全國獨立學院為292所。其中201所舉辦者有房地產及各類投資企業背景,約占獨立學院總數的68.8%;地方政府或部門舉辦的25所,高等學校舉辦的55所,央企及地方國有企業、行業協會舉辦的11所,分別占獨立學院總數的8.6%、18.8%、3.8%。”
  為隱藏投資者的敏感身份與各種錯綜複雜的利益關係,大部分獨立學院在學院官方網站與招生簡章中,都寫著“新機制、新模式的本科層次全日制普通高校”,主管部門為省級教育行政部門。
  中國企業往往用投資的理念去辦學
  一些發達國家通過捐贈等途徑把大學辦成名校,中國企業總想擴張,用投資的理念去辦學,寧波市教育局原局長黃士力說。
  據介紹,當初設立獨立學院的改革初衷,一是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接受優質高等教育的強烈願望;二是探索高等教育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在現實操作中,往往是記住了第一點,忘記了第二點,甚至有的獨立學院“兩點”都忘記了。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院長說,投資方認為投資就要有回報,最低期望值是拿銀行同期等額資本的貸款利息;或者現在不拿走一分錢留在獨立學院賬戶上,將來要花錢可以隨時花。
  “從獨立學院收取學費中賺錢的是‘小蝦米’,能在教育用地上進行‘教師公寓’項目開發的才是‘大鱷’。”這位院長對一些投資資本以獨立學院辦學的名義、“圈地”搞房地產開發現象表達了憂慮。教育用地與商業用地、工業用地價格存在幾何級別的價差,且在稅費方面享受不同的優惠政策,讓投資資本有空子可鑽。
  湖北省一所獨立學院在申請轉設過程中,整體資產評估為7億多元。其實,該學院出資人註冊資金為7000萬元,實際投入資金約4000萬元,學校資產增值主要是土地增值與學費滾動產生的資產。投資方按照辦學協議將評估後的30%無形資產劃為母體高校,其餘部分歸個人所有。
  “有相當一部分獨立學院已經換了一輪投資方。”柴新衛透露,最初投資方的想法是利用政策杠桿、花幾百萬元把學校建起來,三四年之後就轉手賣掉,以實現自身財富的滾動積累。
  江蘇省教育廳副廳長丁曉昌說,現在有些獨立學院投資方不問青紅皂白,每年9月底學生報到以後先把錢抽掉百分之多少;還有的舉辦者社會背景更複雜……  (原標題:近七成獨立學院由房地產等投資資本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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